by Irene Chiang

我早在多年前就到「大蘋果」美國紐約唸了大學和研究所,因此這趟並非頭一回在國外讀書,也早已在課堂內外經歷中西文化之不同所形成的認知和行為差異。

話說高創意的人,比較有可能缺乏組織能力,而這一點正巧就顯現在我們的舞蹈治療教授身上。她經常忘東忘西,在課堂當中樓上樓下的跑。還有一次我們分組報告,等我這組下台一鞠躬之後,才告訴我們要把書面摘要上每個項目的出處一一標出來,害我們整組當天沒吃午餐,急忙趕在下午交給她〈後來我就在下午的課堂中表演現場吃午餐,呵呵〉。和我同組的同學對此頗有微詞,我也從未遇過還要逐一標出摘要各點出處的狀況。不過,既然老師都說了,還是照做吧!隔天她就在課堂上告訴大家並且道歉,但如果一開始就說清楚,學生也有個明確的依據,更不用事後再臨時趕出來。

和接下來的這件事情比起來,上述情況簡直只是一塊小蛋糕〈a piece of cake〉。咱們教授原本要在今天上午通知告訴我們分組報告的成績,而且還針對每個人寫了一堆評估建議之類的東西,結果就在她詳細說明各個評分標準之後,就有位同學發飆了。這位本班最年長,原籍英國的加拿大同學語氣溫和但堅定地表示,當初只是給我們一個模糊的指示,等報告結束後,如今卻詳細列出這麼多評量標準,對大家來說真的很不公平。接著,原籍哥倫比亞、牙買加和美國的加拿大同學們就輪番發表各自的意見。有些同學本身就是老師,因此也提出了她們自己的做法。老師表達了對此事的遺憾,可卻仍有話說,像是她曾被評為給分太高、澳洲和加拿大西部異於他處的評分標準等等。如此七嘴八舌地搞了將近一個鐘頭,後天大家才能知道各自的成績,只因老師要重新思考。

我和另一位美國同學只是在一旁聆聽,並沒有發表任何意見。與其說我毫無意見,倒不如說我想從旁觀察這整個事件。我當然也希望老師一開始就什麼都講清楚,省得以後麻煩,而我以往也在不同的場合遇過類似的狀況。當時我心想,大家會在最後一堂課寫評量表,這些表格將被直接送到澳洲校本部,所以老師不會看到每個人的字跡,只會從校方那兒獲得書面的評量結果摘要。倘若這還不夠,我們也可以直接和澳洲的系主任聯繫,只是當然啦,這已經是獲悉成績之後的事情了。

午餐時,那位率先發難的同學就問我,是否因我對此事的感受不深,所以都沒發言?我就說我都被搞糊塗了。她以為我不明白大家在說什麼,我就回答非也非也,是整個情況讓我有些困惑,想說些什麼卻似乎開不了口。過了一會兒,我就說這或許是因為文化差異吧!她也有同感。我就繼續解釋道,我以往在工作上就是直言無諱,結果可真為自己惹了不少麻煩〈對對對,就是在台灣啦〉。因此,即使我目前身在鼓勵暢所欲言的國度中,卻也無可避免地對發表己見感到遲疑。我同學相當理解這樣的文化差異。我又說了,在亞洲的社會,權威幾乎永遠就是高高在上的,如果膽敢表達相反意見,麻煩可就宇宙無敵超級大囉!

放學後回到寄宿家庭,我就在線上和一位禪修的朋友提及這件事。我大略提了一下我以前在職場上直言的「下場」,然後又說在台灣,假使有學生膽敢質疑教授的教學方式或評分標準,恐怕就別想畢業囉!這位朋友表示,就是因為權威駭人,久而久之大家都懶得開口了。她又說,美國的小孩子大可指出父母親哪裡做得不對,接著要求父母道歉。我接著說,在美國可萬萬不能打小孩,否則一經小孩本人或他人告發,不但會被冠上虐待兒童的罪名,更會失去孩子的監護權。她就感嘆,如果能折衷該有多好!沒錯,倘若世界各地的每個人都能「歸中」,或許就不會有這麼多紛爭和戰亂等人禍了……。

「執中貫一」的確是一門高深的學問。

隔天上課時,師生再度延續評分標準之爭。雙方仍是你來我往,弄到後來那最年長的學生竟然批評教授在破壞全班的團體動力〈Group Dynamic〉,教授則對此指控表達無限驚訝。稍後,經過好幾番唇槍舌戰,那位美國同學和我就被點名表達自己的看法,只因我們沒有在第一回合的爭辯中發言。美國同學首先表示,我們大老遠跑來這裡是為了求知,應該就把注意力集中在課業上,而且也為教授所受的種種批判感到同情。我接著說,對我而言,當然會希望一開始就把作業方面的各項要求都說清楚,但我相信沒有任何人是故意做或不做什麼事情的。如果持續爭辯下去,我們可會辯到哪兒去呢〈Where will it lead us to〉?

一直到課程結束之後的數個月,仍有同學對教授的評分標準事件感到不滿,更有人甚至不怎麼願意再來上課了。不過,就算想繼續上課,今年恐怕也無法如願,只因我們的教授被調到澳洲雪梨的校本部,要在那裡待個兩年,在找不到合適師資的狀況下,我們的課程今年暫停〈七月時,只有一堂課會以密集班的方式在雪梨進行〉,明年「可望」繼續─倘若一切順利的話。其實藝術類的治療課程經常如此,因為比較冷門,所以蠻可能會因為種種緣故而暫停甚至中斷。結果到了2008年,就不再有此暑期密集課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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